公告
(河东区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
(河东区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
天津市河东房地产开发总公司(天津市河东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)持有的02015786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天津市河东房地产开发总公司
(天津市河东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)
2025年12月31日
附件下载:





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