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编号:xq2026010
按照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现公告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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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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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津(2024)西青区不动产证明第0669308号 |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
120111004005GB00305F00050007 |
博臻园31-1-601 |
公告单位:西青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
2026年1月15日





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