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
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
按照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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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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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津(2021)武清区不动产权第1012844号 |
张甫 |
不动产权证书 |
武清区下朱庄街广贤路西侧富兴御园20号楼-2-102 |
公告单位:天津市武清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
2026年1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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