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国有自然资源基本情况
(一)土地资源
依据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,北辰区国有土地面积19275.50公顷,其中农用地2123.03公顷、建设用地15296.68公顷、未利用地1855.79公顷。
(二)矿产资源
截至2024年底,北辰区共有采矿权14个,种类均为地热。2024年总开采量115.14万立方米,总回灌量114.96万立方米,总体回灌率99.8%。
(三)森林资源
北辰区林地总面积4993公顷,森林覆盖率为12.58%,呈现西高东低态势。
(四)水资源
北辰区现有一级行洪河道7条,总长度105.97千米;二级排沥河道9条,总长度126.56千米。地下水可开采量350万立方米。
二、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成效
(一)全面加强党对规划资源工作的领导
持续抓好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深入落实,统筹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、全面优化土地资源配置、提高土地利用效率、强化土地用途管制。2025年2月18日,市政府正式批复《天津市北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年)》。
(二)以“三区三线”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格局
1.严格实施底线管控。守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底线,严守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、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。
2.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。加强规划传导,实施分区分类用途管制;推进专项规划编制;基本实现全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控规全覆盖。
3.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。完成《天津市北辰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(2021-2035年)》,构建“三区两带两廊”、“多链多点”的生态保护格局,为区域可持续发展奠定生态基础。
4.持续推进乡村振兴。高效完成村庄规划审批工作,小五堡片区村庄规划入选自然资源部优秀案例。全力保障吉姆乐园等重点乡村振兴项目落地。
(三)健全自然资源管理机制
1.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。出台《北辰区耕地保护“田长制”实施方案》,进一步压实“田长”职能,从源头遏制新增违法用地问题。
2.林长制建设走深走实。出台《北辰区林长制工作机制》《北辰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》,建立“林长+检察长”协同工作制度,强化齐抓共管。
3.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建设。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》《北辰区河湖治理保护联防联控制度》。2024年,全区河湖长累计巡河4.6万次,解决河湖问题3390个。
(四)以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维护全民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
1.持续强化森林资源保护。最大限度挖掘适宜绿化空间,超额完成市级造林任务20亩;开展重点生态林管护;持续推动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多项专项行动。
2.持续加强水资源保护。定期开展水质检测,全年未发生因供水问题启用应急备用机井情况;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,深化水环境监管,强化水资源论证,加强再生水利用。
3.提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。规范取水许可管理,严格取水口监管,截止2024年底,共完成了68个取水项目取水口计量设施档案建立工作。
4.积极提升环境治理能力。2024年累计开展生态环境专项行政执法检查1400余次;定期开展同生地块及周边区域次预警监测;动态排查监测农村黑臭水体。
三、下一步工作措施
(一)强化国土空间管控,推进高质量发展
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引领,坚持减量提质、集约发展;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存量资源盘活利用和低效用地再开发,推动城镇开发边界外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;提升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产出效益。
(二)加强土地全生命周期共同监管,提升监管效能
健全多部门共同监管机制;坚持实施土地利用全过程管理,实现项目全过程监管;着力提升综合施策水平,着力提升存量产业用地管理水平。
(三)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,推进绿色发展
深入践行“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”的生态文明理念,统筹自然资源各要素的保护和修复;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,坚决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、“非粮化”;持续深入打好蓝天、碧水、净土保卫战。





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